培养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成立于2001年,目前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规模最大的院系之一。学院人才培养层次齐全,内容丰富。学科层次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涵盖计划内项目、出国留学、来华留学等。国际商学院设有国际经济系、金融系、会计与财务管理系、企业管理系、国际商务系、管理科学系共六个系;学院设有二十国集团研究中心、新兴经济体企业国际化研究中心(I-CEE)、语言与商务研究中心(CSLB)、新经济研究中心、跨国制裁与出口管制研究中心、全球科技创新促进研究中心、跨文化管理研究中心、管理科学研究中心、经济管理学科思政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
北外国际商学院通过共享全球商业实践、文化内涵和语言知识,为未来商界精英提供一个知识共享平台,成为一所连接中国与世界商业文明的全球化商学院。作为中国商学教育全球化的积极推动者,北外国际商学院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我们力图通过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友的努力,建设一个多语种、多文化、多区域的全球化商学院,创新当代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服务于中国和全球经济发展。
培养目标:
本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够综合利用现代管理学、经济学以及其他综合社会科学的知识与方法,从事管理实践和管理研究工作的跨文化、国际化管理人才。
项目特色:
1、多样化学习方式:多种上课形式可供在职人员选择,活跃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一线的资深教师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企业高管联袂授课,采取多种授课方式。
2、实践活动模块:项目为学员提供丰富多彩的企业参访交流活动与企业家实战专题讲座活动,拓展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知识。
3、国外学习模块:借助北外遍布全球9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300多所合作高校,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与参访学习机会,费用按国外合作院校的规定收取。
4、增值课程模块:依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教学和各国社会文化与商务环境研究优势,提供英语课程、商务课程和国才考试课程供学生学习,以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和对不同区域商务环境的了解。
5、考试环节:提供高水平考试集训,巩固日常所学知识,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6、交流平台:广泛而富有价值的学员交流平台。
课程设置:
招生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项目管理方向)。
课程学习阶段,总共设置36学分课程。申请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修满3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3学分)和外国语课程(4学分)。
2、专业核心课:5门,10学分。
3、专业选修课:任选8门,16学分。
4、全校通开课:任选1门,2学分。
5、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1学分。
(注:课程以实际开设为准)。
研究方向 | 专业选修课 | 公共课与专业核心课 | 全校通开课 |
项目管理方向 | 管理学研究方法 高级管理学 高级微观经济学 高级宏观经济学 战略管理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英语 高级统计学 SPSS与数据分析基础 项目管理 国际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财务 国际商法 国际营销 商务沟通与写作 | 区域国别与全球治理研究前沿 |
教学、考核:
课程教学时间为1年半-2年。采用课堂讲授与课下完成学习任务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门课程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参考书目与学习资料,建立交流学习平台,确保学习质量。
培养流程:
1、报到与听课。按每学期课表学习课程,在1年半-2年内完成课程学习。结课考试全部合格后,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统一颁发课程研修班课程结业证书。
2、入学后,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的,本人提出申请,提交要求的书面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登记、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有资格报名全国统一水平考试
3、入学后4年内必须完成:(1)按时参加所有课程结课考试且成绩合格;(2)在正规经济管理类公开刊物(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求见刊并提交刊物原件,所提交成果须符合我校有关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规定;
(3)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符合以上条件者,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缴纳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用。自审核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和提交,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逾期不予受理。
6、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7、申请者不得同时在两个单位申请学位。
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已获得的学术、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已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唯一或第一作者)。
(三)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相关学位点提出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已公开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人应出示论文正式稿件(用稿通知无效),提交包含封面、论文刊号信息页、全部目录以及文章页的复印件。所提交成果须符合我校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所申请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已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四年内未完成上述要求者,不具备同等学力申请资格。
在4年内完成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可向培养单位提出论文撰写资格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按时提交学位论文。论文提交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逾期或未通过者失去学位申请资格。
招生对象与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申请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三年以上(申请学位前达到即可)。
2、专业与年龄不限。
收费标准:
学费分为以下部分:
1、课程学费4.8万元。
2、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3、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用:8000元。包括论文开题费用、导师指导费用与答辩费用。学生在通过学校全部考试、国家水平考试,并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后,经资格审查通过获得学位论文撰写资格。获得撰写资格后须全部缴纳。注:论文指导费8000元涵盖从确定导师到答辩完成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如未完成需重新缴纳论文指导费。
4、申请学位者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申请硕士学位费用直接缴纳给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相关部门。